美溪区法院采取四步调促案件服判息诉
美溪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用四步调的工作方法,促进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
该院摸索出的四步调工作方法,一是送达调。该院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前的相关法律文书时,并不是一送了事,而是详细询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前掌握纠纷的成因,对其中分歧不大,矛盾不太尖锐、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的案件,当即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二是庭前调。通过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交换,掌握当事人的诉讼心态,理清争讼焦点,对那些在庭前有调解意向的当事人,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由双方当面陈述处理意见,达成调解的,制作调解笔录予以确认,并积极促成当场兑现。三是庭中调。在开庭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法官通过利弊分析,让当事人权衡得失,促使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是庭后调。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分歧不大但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并不急于下判,而是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后,办案人员主动与当事人交心通气,再次组织双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