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破整治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浙政发[2012]49号)精神,及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破僵尸企业、破围墙圈地、破低效用地、破既得利益”(以下简称“四破”)工作的决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开展“四破”整治试点。特公告如下:
一、“四破”整治试点范围
整个西关街道辖区:双龙南街以西、婺江以南、330国道以北、环城西路延伸金帆街(两侧)以东;秋滨街道辖区部分区块:八达路以南、金帆街以西、金华市技工学校新校区以东、美和路以北。
二、“四破”整治对象
以上区域范围内所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和村(社区)的工业用地和村集体土地。
三、分类处置方式
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原则开展“四破”整治工作,在调查摸底、核实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以下方式分类进行处置:
(一)政府依法依规收回土地;
(二)依据规划改造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
(三)搬迁异地安置。
四、统一规划和集中整治
整治区域范围内所有列入“四破”整治对象的土地依据金华市总体规划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规划、审批、建设,重点发展高端现代服务业及配套设施。
开发区管委会已现场设立“四破”整治试点工作指挥部,近日还将安排“四破”攻坚工作组到各单位开展工作,请试点范围内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个人给予积极配合。
指挥部地址:李渔路1958号浙江迪耳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特此公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