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2236名献血者可享三免费
曾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8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铜奖4000毫升)的志愿者,可凭新制作的“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1月2日,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金华能享受这一免费政策的有2236人,这一“福利”由全省统一实施落地,将给这类献血者颁发统一证件。
今年1月1日起,随着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正式实施,献血特殊贡献者的待遇有所提高,还加强了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和激励:
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本人终身免费临床用血;不足400毫升,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享受免费用血,五年后,与献血量等量的用血可免费;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可免费临床用血,五年后,与献血量等量的用血可免费;
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8000毫升)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本人终身免费临床用血;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可享受不超过800毫升的免费用血;
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本人终身免费临床用血;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
稀有血型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临床用血;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新的办法将献血者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的献血下限由原来的1000毫升调整到400毫升,较往年的要求下降了一半以上。”市中心血站副站长严振有表示,献血新规不仅降低了终身免费用血的献血下限,也取消了献血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在献血五年后不再享受免费用血的政策,同时还取消了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