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7年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启动
昨日记者从宜昌市文明办获悉,宜昌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10人、道德模范提名奖10至20人。
全市第五届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青团宜昌市委、市妇联承办。
道德模范是在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道德建设的工作实际,我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表彰2人,共表彰10人。同时,设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奖10至20人。
凡符合我市道德模范参评标准的,在我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当选为往届市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第五届道德模范的评选。往届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评选将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我市将对通过初审、遴选出的第五届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发动公众投票,按照公众投票支持率占60%和评委投票支持率占40%的比重,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提出第五届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5月,进行综合评定表彰。同时,我市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第六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比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我市参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的候选人。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求,要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景仰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记者黄春梅、通讯员周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