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县市入选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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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3月5日我们从市蓝天办获悉,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日前通报了2020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2个设区城市、11个县级城市被评定为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其中,金华有兰溪、永康、浦江3个县市入选清新空气示范区。
“清新空气示范区”分为市、县两级,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清新空气等级达标等六个方面,且须连续两年满足创建条件才能入选。截至目前,我市磐安县入选第一批清新空气示范区,东阳、义乌入选第二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共有6个县市已被评定为清新空气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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