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孤困儿童养育标准
3月16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市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由1726元/人每月提高至1850元/人每月,散居孤儿、困境孤儿养育标准由1381元/人每月提高至1480元/人每月,增幅约7%,预计年发放资金310万元,惠及市区167名孤困儿童。
据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椎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80%确定。2020年金华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平均31578元,据此,市民政局、财政局对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作了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目前,市区167名孤困儿中,机构孤儿33名,社会散居孤儿29名、困境儿童105名,按月享受这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