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近日,《威海市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将全面实现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抵押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进一个门、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一次办好”。
我市将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1113”服务模式,即跑一次腿,提交一次资料,面对一个窗口,交易、纳税和登记三项业务联办,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方案》提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注销登记、挂失登记、查(解)封登记、异议登记等业务将即时办结;新建商品房类买卖涉及的税收缴纳、不动产登记将压缩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其他类转移登记将压缩为5个工作日,其中涉及的税收缴纳不超过1个工作日。设立实体企业绿色通道,对实体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将实行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法定事宜或纠纷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必须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结时限等信息。
为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只进一扇门”,国土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将全部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登记大厅,为企业和群众办理购房资格审核、房产交易(指存量商品房交易)、税收缴纳、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不动产登记业务还将实行“一窗通办”、“一窗联办”。科学设置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后,不动产登记以及房屋交易、税款征收等关联业务中需要部门审核、留存的材料将一次性收齐,通过网络即时分发至各有关部门联办人员。在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后,国土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要同时推进各自业务办理。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事项。企业和群众在申请业务时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供一套原件材料。对需留存复印件的,由留存单位自行复印。原件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扫描留存,形成的纸质档案等资料方便税务、住建等业务联办部门查询使用。
对于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机制,纳入各级解决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问题集中研究解决。此外,我市还将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实行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内网审核,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畅通数据共享,推进“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