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报告会
9月7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举行,中央党校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巡视员刘春教授作“《***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解读”专题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海波主持报告会,王学文、傅逊、侯世超、邹积军等参加报告会。
刘春在报告中,从在党的纪律精神和纪律规范中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等六个方面,对《条例》修订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作了深入解读,同时对修订新增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使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
张海波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此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再次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教学课程,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张海波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把纪律的红线划得更为坚定、更为清晰,对各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增强纪律意识,在严守底线上下功夫,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带头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在纪律规矩下更好地“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做到既干事又干净。
张海波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坚定不移地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更加精准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高质量抓好《条例》执行运用。各级巡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既要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又要对照《条例》指出的违纪问题特别是新型违纪行为,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遵守《条例》,主动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推动《条例》在本区域本部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威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察组组长、市纪委机关各室(部)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