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开展绿色创建行动
6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推动美丽威海建设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市环保局等部门举行了绿色创建行动启动仪式,众多市民现场签下了“绿色承诺”。
日前,依据省环保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 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我市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推动美丽威海建设的意见》。意见在以往《威海市级“绿色学校”评选办法》《威海市级“绿色社区”评选办法》《威海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细化,增加了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和威海环保小卫士评选等内容。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滕夕章介绍了我市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行动,及评选威海环保小卫士活动的具体要求。
绿色家庭的创建,要求家庭成员具备可持续发展观念和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具备较丰富的环境知识,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和生态文明建设,自觉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等。
绿色学校的创建,要求学校鼓励、指导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的环境管理,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校园及社区的环保实践活动。另外,校园环境需要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等。
绿色社区的创建,要求社区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活动,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社区内应设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社区内污染源应得到治理并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等。
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要求具备适合公众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通过有效的环境管理、丰富的环境知识展览展示,使公众获得参与式、体验式学习,并养成对环境负责任的行为等。
评选威海环保小卫士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宣传环保科普知识,能运用所学知识参与到学校、家庭和社区的环保公益活动中,并提出有利于环保的好方法;能带动或影响身边的人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等。
据了解,上述创建及评选活动均由各区市根据相关标准择优推荐并进行申报。市相关部门今后将每两年进行一次命名,并适时进行抽查验收和复核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