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护航清廉村居建设
市农办紧紧围绕“清廉金华”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发扬“情系三农、勤学善谋、实干争先、清廉为民”的农办精神,切实扛起“三农”工作者的新使命新担当,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创造风清气正环境。
坚持以“农”为本,始终坚守“三农”情怀。立足“三农”综合部门职能,为“清廉村居”建设树好形象、立起标杆。始终以农民群众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三农”工作。始终怀着对权力的敬畏之心,用好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在政策制定、项目确定、资金分配、资源配置上坚持公平公正。
坚持以“干”为先,优化提升“三农”服务。要勤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入学习******“三农”思想,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精准指导能力。要善谋,牵头落实好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方案,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提升“三农”牵头抓总能力。要敢抓,结合大调研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代金华精神,持续抓好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对标年度目标任务、省考核重点抓好工作落实;深入分析我市“三农”工作的优势和短板,聚焦美丽经济发展、人居环境巩固提升、乡风文明治理等重点谋求新突破;坚持惠民富民,努力补齐农民增收赶超进位、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三块短板。
坚持以“廉”为基,砥砺锻造“三农”队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把清廉作为所有干部的做人之基、立身之基和为政之基。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完善市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项目立项、执行、验收、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纠治帮扶工作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和项目资金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始终把“八项规定”牢记于心,树立农办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