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上下空间安全迎来系统保障
12月1日,我市召开《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是我省首部电梯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从下月开始,将为金华百姓电梯使用安全提供更为全面、细致的法律保障。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市登记在用的各类电梯5万余台,并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电梯使用单位呈多元化、复杂化,电梯设备老旧化日益加快等问题,成为制约百姓生产生活的不稳定因素。
此背景下,《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应运而生。电梯出了事故责任在谁?电梯出现故障找谁维修处理?这些在以往日常生活中让人挠头的问题,《条例》一一作出明确规定。
据介绍,《条例》共分六章三十条,对电梯安全事项进行较全面的规范。《条例》强化了政府和部门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建设单位、制造单位、电梯管理责任人、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主体的安全义务;健全完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统一报警电话,统一设置电梯识别编码,实现电梯故障快速救援;对管理责任人、制造单位、维保单位不依法履行本条例设定义务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条例》实施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上位法,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并有效推动各相关主体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共同保障人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