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大风黄色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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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7月18日16时,省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黄色预警,19日夜间至20日白天,渤海、渤海海峡东南风5-6级逐渐增强到7-8级阵风10级。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做好大风、大浪预防工作,确保渔民渔船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立即将大风预警信息传递到各基层单位、渔民渔船,进一步做好渔船返港避风工作,撤离滩涂养殖、海上养殖生产人员,严禁冒险出海生产和滞留海上抗风,对违规违章的从严惩处,决不姑息。
二是加强对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巡查,组织并督促渔民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做好停港渔船防风避浪、防碰撞和防火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是要加强安全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与当地气象、海事和救助部门联系,根据海上大风大浪的预警预报,及时做好防范部署和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险情或突发事件要迅速处置,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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