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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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8月15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金华市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已到期,该局适时开展新一轮市区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协议续签工作。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社保局成立了三个考评小组,于7月中下旬对原有86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条件、基本医疗管理、电子台账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现场考评。经过考评,九德堂南苑路连锁店、金华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八一南街药店、金华市尖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双溪药店等81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合格,市社保局拟续签服务协议,3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基本合格责令整改,期满合格后续签协议,2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基本不合格,取消定点资格。下一步,市社保局将与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正式签署服务协议,保证市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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