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温馨提示
随着中秋小长假、十一黄金周日渐临近,出游的市民和游客日益增多,为了广大市民和游客平安、快乐、文明出游,威海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温馨提示如下:
一、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是否有组织旅游业务的资质,出境旅游的游客要确认旅行社是否有经营出境业务的资质。关于旅行社资质可以拨打威海市旅游咨询电话(0631-5312301)或登录威海旅游政务网(www.whta.gov.cn)进行查询。
二、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是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行程安排、产品价格、服务标准、购物安排等。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同时旅游行程单作为合同补充条款也应仔细阅读。
三、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选择旅游产品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要选择行程内容与价格相符的旅游线路产品。
四、要注意人身、财物及饮食安全。旅行社要租用具有合法资质和营运范围的旅游车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团队安全。参加团队旅游要听从导游和领队的安全提醒,参加涉水、登山等具有一定风险的旅游项目要特别加强自我安全防范;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尽量少带现金,可通过其他支付方式消费;要讲究饮食卫生,尤其是在海滨城市食用海鲜时,注意挑选新鲜食材,不要饮用冰啤、冰水、冷水,以防发生腹泻等疾病。
五、要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要文明礼让,做文明游客,扬君子之风;购物时要衡量一下价格和价值再进行选择,不要盲目冲动购物,要理性消费;如发生因航班延误或商品质量等问题时,请保持冷静克制,文明协商,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