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出台优化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指导意见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教育局获悉,威海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配置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源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促进教师资源合理布局、均衡配置,推动威海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建立完善教师“县管校聘”机制
《意见》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教职工岗位设置实行动态调整,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在教师招聘上,《意见》提出全面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创新招聘形式,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注重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扩大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自主权。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流动。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衔接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后的编制实名制管理、岗位异动审核、工资关系异动等相关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我市还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对于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我市将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利益补偿机制,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使用
在教师编制方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定期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状况核定教职工编制。
对此,我市将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专户编制不计入中小学编制总额,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单独管理。
同时,我市将对编制计划实行市级统筹。对于生源数减少且教职工超编、满编的区市,除满足优化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结构的需要外,教职工总量只减不增,并逐步调整到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自然减员数量可调剂用于中心城区补充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同时,将辞职、调出等非自然减员因素纳入以退定补范畴。
我市还将推行学校教学辅助管理和后勤服务社会化,压缩学校教学辅助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工勤编制逐步收回。
《意见》还明确了招聘编外教师的问题,对于因生源数增加需要新增教师且编制内无法解决的情况,由各区市政府研究确定招聘编外教师,聘用方式自行确定,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聘期期满后,如需续聘,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与其他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擅自聘用编外教师,学校自行聘用的编外教师要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