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廉租房保障资格10月起申请
9月2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10月1日起至12月底,我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可申请2016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每月400元,低收入家庭每月300元。
廉租住房是住房保障的一种形式,分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发放廉租补贴是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租房居住。目前我市的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每月400元,低收入家庭每月300元。
据悉,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需经过个人申请、属地调查、三级审核的程序。申请保障资格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取得威海市市区居民户口(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年(含)以上;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按规定程序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满足条件的家庭可在申请受理期内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