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礼伟带领调研组,对《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学者座谈会,并且到荣成市进行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毕礼伟指出,2015年8月1日,威海市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授权,获得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是我市开始制定的第一部实质性的地方法规,对保护我市的历史传承、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且对其他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起草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法制办做了大量工作,查阅了大量文件资料,到有关城市进行考察学习,反复研究,几易其稿,提出了《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形成了《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草案)》,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奠定了基础。
毕礼伟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草案)》的相关条款认真研究,反复推敲,从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各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民主立法,严格立法程序,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制定出的《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突出地方特色,又符合上位法的规定,能够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的关系,切实提升城市内涵和品位,进一步彰显城市特色和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