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调整亲海政策非经养殖户同意不得游泳赶海
记者2月1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日前我市正式下发《关于规范市区近岸海域养殖管理保障市民及游客正常亲海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市区亲海政策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在幸福公园至悦海公园近岸海域,市民及游客可以从事垂钓、游玩等亲海活动,但非经养殖业户同意,不得在此游泳、赶海和拣拾海珍品。
近年来,随着我市滨海旅游业的发展,到海边亲海游玩成为人们日益喜爱的休闲方式。市区的岸线大部分为砂质与基岩岸线,既适宜市民及游客亲海、垂钓、游玩,同时也是海珍品的天然生长场所。部分沿海养殖业户出于管理目的,往往阻止、驱赶市民及游客靠近养殖海域,有的管理方式简单粗暴,损害了滨海旅游环境和秩序。
《通告》根据市区海域确权情况和具体用途,将市区海域划分为三级,分别设立了不同的亲海管理要求。海上筏式养殖区、网箱养殖区、人工鱼礁区、水产原良种场以及港口区、航道区、军事管理区不对外开放,非经海域使用人同意,市民及游客不得进入此区域亲海游玩;市区近岸、环岛浅海底播增养殖区及市区幸福公园至悦海公园近岸海域对外限制开放,市民及游客可以在此区域选择安全地带从事垂钓、游玩等亲海活动,但非经养殖业户同意,不得在此游泳、赶海和拣拾海珍品。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包括海水浴场、滨海公园、部分砂质岸线以及没有确权且适宜游玩的海域,均为开放区域,市民及游客可以在此区域选择安全地带从事垂钓、游玩、游泳、赶海等亲海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