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获悉,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威海实际情况,威海已启动2014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贴申报工作,2014年符合条件还没办理申请手续的企业可要抓紧时间了,此次补贴申请工作到10月底就结束了。
据介绍,为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除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外,其他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且符合一定的条件,均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困难企业和其他企业的稳岗补贴支出项目执行鲁人社发〔2015〕23号文件规定,具体申请项目由企业根据稳岗需求确定。困难企业在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其他企业困难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按照政策要求,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5月底前,向其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每年申请一次,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申请报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以及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其中,申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定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
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合格后,6月10日前上报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我市企业的情况,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时间确定在今年10月底之前,在此时间内,可以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有关此次申请工作的详细信息及相关材料,相关企业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政策法规”查询、。
相关链接: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二)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2%),裁员率等于上年度裁员人数除以上年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