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10月15日起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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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日起,威海降低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住房转让手续费降低三分之一。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降幅达到三分之一。
另外,工商部门的受理商标注册费,农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民航部门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林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等11项行政收费标准也大幅降低。
从今日起,我市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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