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局深入推行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一是部署周密。制定下发了《桃山林业局贯彻落实〈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工作方案》,林业局培训中心组织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劳动力市场会议室集中学习《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学习后进行了考试。培训结束后,各单位、部门对《方案》进行了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此为标志,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在全局全面推开。
二是责任明确。各基层单位、部门成立了实行行政问责制工作组织机构,确保日常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各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了领导责任,做到亲自参加、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检查。
三是宣传到位。各单位、部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和推广行政问责制,形成学习问责制、宣传问责制、监督问责制实施的浓厚氛围,在全局营造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确保政令畅通。
四是措施得力。各单位、部门按照林业局《工作方案》的要求,统筹安排,认真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科学合理地安排活动内容,妥善处理实施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