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省投资项目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0月9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12年以来中央、省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分管局长及投资(发改)科长参加会议。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吉信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抓好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将会议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做好汇报,按照会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逐个项目开展自查,要把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三是要做好分类指导,认真抓好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无法实施造成资金沉淀的项目,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清理的规定和相关要求抓紧清理盘活,把资金调整用于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上,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拉动;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早完工、早达产;对已完工的项目抓紧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