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相关意见改革完善中级职称评审管理
8月27日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
亮点:逐步下放评审管理权限
按照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要求,逐步下放高校、大型医院职称评审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淡化资格、强化聘任,逐步建立单位自主评聘,与人事管理、绩效分配制度相衔接,符合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逐步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促进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事业单位要根据上级部署和事业发展情况,逐步实行评聘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同时,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根据各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情况、专业优势、专家库组建等因素,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逐步下放中评委权限。充分发挥中评委办公室主体作用,逐步将专家库组建、执行评审委员抽取、资格审查等权限下放至中评委办公室。各中评委专家库的组建、执行评审委员会的抽取等工作由各中评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资格审查由教育、卫生系列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另外,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由市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学历、专业、岗位等情况,按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市主管部门初定后,在一个月内报市职改办备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由各中评委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和信息录入,并报市职改办备案。
变化:改革完善评审管理办法
完善专家库的组建。中评委办公室要按有关规定组建和调整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背景,并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一般不再列入专家库。专家库应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人数应在1/3以上。
强化评审程序管理。增加评前公示环节,中评委办公室应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应以适当方式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职改办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创新评价方式。各评委会要不断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方式方法,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积极引入业绩量化、面试答辩、考评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企业创新型人才,要积极创新专业技术评价机制,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企业人才专业化发展。
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各中评委应严格执行省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省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制订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的,中评委办公室要及时制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充分体现专业特点,适应行业发展要求,要注重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新兴产业创新型人才的评价,注重对爱岗敬业、扎根基层、服务一线人才的评价。没有及时完善评价标准的,将严格控制其评审通过率。
建立评委培训考核制度。评委会召开评审会前,应采取适当形式,就评价标准、评审方法、评审程序等内容对评委进行培训。逐步实行评委会专家投票实名制,建立评委工作业绩档案,进一步强化评委的责任意识。评委会办公室要对评委在评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作为续任候选评委的依据。
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8月27日介绍,《意见》还就建立完善专业技术资格备案制度、复审监督制度、资格评审诚信制度等作了要求,以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