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屯区举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讲座
为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快五.五普法进程,8月14日上午,在区机关五楼大会议室举办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讲座。
讲座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谭立新主持,市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马宗高作专题讲解。他讲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介绍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分别讲述了我国宪法、基本法、一般性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情况和适用范围。以及《劳动法》颁布后的执行情况,分析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由原来隶属于《劳动法》到现在从《劳动法》中剥离出来和《劳动法》是并行关系的演变过程。
二、闸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性质是公法为主带有“私法性质”。这部法律赋予公民很多的权利。可以直接依照本法的规定“劳资双方”签定劳动合同自行解决劳动纠纷问题,不再象过去那种必须经官才能解决。这部法律对细节规定的已经很清楚了,更便于操作。
三、分析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的背景,通过奔小康以来我国法治经历了依法治国到从德治国,再到现在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个阶段的介绍,论述了制定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
四、讲解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劳资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变更、中止、解除等情况下产生的争议,该如何解决等问题。
整个讲座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形象生动,讲解通俗易懂,增强了与会人员的法律意识,受到大家的欢迎。
区政协主席张丽,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海军,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赵振昌等处级领导和区机关各科室、山上林场所、医院、学校、公检法等单位人员一同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