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和新冠肺炎疫情传染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伊春市卫健委派出3个排查督导组,对全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病区管理、感染防控、核酸实验室建设、120转运、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等22项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传染源各项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排查。
5月1日,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丁智慧带领第三督导组来到市第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乌翠区翠峦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机构进行排查督导,对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制度、120急救接诊流程、核酸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现场排查。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诊疗流程,发挥好发热门诊“前哨”作用,做好就诊患者筛查及分流处置等。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加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控,强化医院内部管理,迅速落实各项措施,及时、准确报告和推送相关信息,继续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院内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本次全市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和新冠肺炎疫情传染源风险隐患大排查自5月1日起,将持续进行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