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区全面启动社保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记者3月30日从威海市高区管委了解到,从4月1日起,高区全面启动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需进行认证的对象主要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含养老保险待遇不在威海发放,但在威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
集中认证时间为4月1至6月30日(公休日除外),在异地居住的,可以延长至7月31日。逾期不办理认证手续的,将于认证期满后3日内暂停发放待遇。需认证者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要提供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
行动不便人员,可委托亲属或朋友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入户认证;居住在外地的,可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所)办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