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定董文琴为伊春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7月19日在市中心区召开
7月1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副主任吕瑞晏、金达人、李光、张东海、张延杰及秘书长吴凤祯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董文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守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日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姜雷列席会议。
张延杰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了关于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听取了关于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和拟任职人员所作供职发言。
董文琴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她表示,必将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勤勉务实,推动发展;践行宗旨,倾心为民;依法行政,担当尽责;廉洁自律,坚守底线,把个人的一切与伊春的发展、与全市人民的福祉紧密融合在一起,夙夜在公,拼搏奋进,狠抓落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伊春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
会议分组审议后,于大海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隋洪波请求辞去伊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董文琴为伊春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会议任命董文琴为伊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董文琴代理市长职务。于大海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
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7月19日在市中心区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