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户企业通过省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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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近日,省工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审核要求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审核,伊春市忠芝大山王酒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户企业符合认定标准,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省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是指本省工业行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体系比较完善、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为加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今年,市工信局积极组织我市科技型企业参加省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活动。此次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经企业所在县、区工信部门的推荐、市工信局党组讨论决定,我市有三户企业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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