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述涛张惠参加学习研读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活动
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惠,三角集团董事长丁玉华,新北洋信息技术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寻山集团董事长李长青等住威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高对修改立法法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立法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主要内容,为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和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做准备。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述涛,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董进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军、毕礼伟、季恩远、丛培卿和秘书长于开禄参加了学习活动。
孙述涛在讨论交流时强调,立法是创制法律规则的重要政治活动,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规律、法律体系内在规律、立法工作规律。市人大常委会要立足国家即将授予地方立法权的实际,加强立法知识学习和立法工作调研,掌握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提高立法专业素质,坚持主导立法,实现科学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依法建立立法体制,科学合理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责任和公民、法人权利义务,调整好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关系。要依法建立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协调、表决机制,通盘考虑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在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优先制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权益和加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迫切需要的法规。要依法建立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及公众意见机制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展代表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渠道,使立法统筹兼顾社会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发挥好平衡、调整、规范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作用。
张惠指出,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和规范立法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健全立法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将国家意志制度化、法律化,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要把学习立法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了解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内容,深入了解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深入了解立法遵循原则、权限划分、适用与备案等重要制度规定,深入了解法律案提出、审议、表决程序,在认真研读、学深学透、把握实质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修改法律的建议,保证立法法修正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顺利通过。
董进友希望人大代表发挥好工作生活在基层和群众之间、了解法律制度建设需要和工作重点的优势,坚持问法于民,及时反映不同群体愿望诉求,主动参与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审议等立法活动,努力使人大立法成为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认同的实践过程,增强立法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