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委办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综合督查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等重点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9月11日,伊春市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综合督查工作。
通知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按照“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总体工作要求,通过全面、深入地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真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督查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自9月12日至10月8日,全市各县(市)、区行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分别带队,对辖区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和安全生产大体检查出重大隐患的企业开展不间断抽查检查。9月17日至10月8日,市政府安委办将成立5个综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现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通知强调,此次检查在企业层面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大体检自查自改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在政府层面重点检查学习宣贯《黑龙江省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有关要求,抓好本次行动落实,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带队进入企业开展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不间断巡查检查,全面排查隐患风险,落实保障措施,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总结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查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的执法措施,从严检查、从严处罚、从严整治,坚持把隐患当场事故处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够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一律落实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措施,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