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
日前,市政府收到《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通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结果的通知》,确认我市国家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标准,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测,同意我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这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是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2017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我市与牡丹江、大庆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哈尔滨市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省目前只有这4个市(地)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示范城市)。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探索知识产权支撑林区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特色主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3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林下经济发展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