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2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副主任赵晓峰、金达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波,市法院院长韩日强、市检察院检察长徐恒才、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金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伊春市野生林蛙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林场所)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政府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伊春市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全市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听取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听取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仁祥、刘天国请求辞去相关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于宏等为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及说明;听取了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会议分组审议后,于大海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各项报告及相关说明、议案的审议情况汇报。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仁祥请求辞去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天国请求辞去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陆学军等请求辞去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会议补选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大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在常委会议召开前,传达学习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处室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专委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