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8年聚酯(PET)无汽饮料瓶产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2018年,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2018年伊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伊卫计发【2018】18号)要求,对黑龙江成龙泉饮品有限公司、伊春市上甘岭区溪水山泉饮用水厂和伊春市振杰商贸有限公司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聚酯(PET)无汽饮料瓶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检验依据QB/T 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对聚酯(PET)无汽饮料瓶产品的密封性能、跌落性能、耐寒性能、感官指标、重金属、总迁移量、锑、乙醛含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本次抽查的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聚酯(PET)无汽饮料瓶产品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17:06: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