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宣传活
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日,西林区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当天就开展了大型的宣传活动。在街道路口显要位置悬挂了大幅宣传标语15幅,在区政府大门口前设立宣传站1个,还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有线电视等媒体对此项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报导,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能广泛、深入地了解和熟悉《条例》内容和内涵,提高了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政务公开的行政法规,它从法制高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政府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举措。《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必将会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这不仅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更是百姓心中的期盼。《条例》施行后,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文件等载体获取政府公开的信息,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政府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政府行政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从而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