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2016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情况通报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伊春市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于2016年12月上旬对全市各县(区)局15个市政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共计54个监测点以及3个自建式供水单位的6份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了42项常规指标监测,共监测了出厂水19份、末梢水38份、二次供水3份,通过对60份水样监测结果的分析,得出结论:60份水样中2份出厂水、9份末稍水不合格,存在细菌、大肠肝菌、猛超标等问题。市卫计委于2016年12月23日下发整改督办文件,要求存在问题的区局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当地群众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截至到2017年1月20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的饮用水监测点重新进行了取样和监测,得出结论:重新监测的2份出厂水、9份末稍水常规指标已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目前,我市2016年第四季度 60个监测点位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
***:伊春市2016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统计表
伊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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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2016年第四季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统计表
水源类型 | 市政出厂水 | 市政末梢水 | 二次供水 | 自建式供水 出厂水 | 自建式供水 末梢水 |
监测份数 | 16 | 35 | 3 | 3 | 3 |
合格(份) | 16 | 35 | 3 | 3 | 3 |
不合格(份)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