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强化督查
5月17日至30日,伊春市为加快推进全域范围内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质量,市政府印发《伊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强化督查方案》,成立三个督查小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现场督查检查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督查以环境整治为重点,改善城市、农村、林场(所)整体环境,依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重点治理,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环境变化,以崭新的面貌迎接第二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的召开。工作任务包括环境整治、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湿地环境督查整改4个大方面。开展大气、水、农田地、畜禽养殖、固体废物环境整治,对锅炉冒黑烟、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7家涉水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景区、景点、公路两侧、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废弃木耳菌袋清理及处置情况,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面依法清理污染环境的“散乱污”违法企业。开展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围绕“四清一改一绿”,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打造干净、亮丽、有序、清洁、文明、生态村庄(林场所),建设好美丽宜居村庄(林场所)。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督查乱占、乱采、乱堆和乱建行为。开展湿地环境督查整改,检查制定湿地恢复整改方案,督导还湿工作完成情况,打击损毁湿地工作。
环境督查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做到辖区内的环境问题要清楚,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立行立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创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保护伊春绿水青山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