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为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0号)要求,我市对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期间,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70件,需修改规范性文件9件,保留规范性文件48件。清理结果已经伊春市人民政府十二届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1、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3、需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清理结果修改.xls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20:46: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