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禁铺张浪费的通知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中央、中纪委和省、市委先后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现就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禁铺张浪费,特重申以下纪律规定:
1、严禁利用逢年过节、提拔任用、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剪彩题词、参加庆典等机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与本职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奖金或通过投资入股等形式获取不应得利益。
5、严禁通过***方式收受请托人的财物。
6、严禁单位、部门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补贴、实物、购物券(卡)和相互走访、到上级机关驻地拜年或宴请。
7、严禁公款公车旅游、打猎、滑雪和参加个人娱乐活动等公车私用行为。
8、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
9、严禁领导干部借工作调动之机,购置新车或带走、借用原工作单位公务用车。
10、严禁借节日之机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或以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或以摆生日酒、过节酒等形式用公款大吃大喝。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纪律规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元旦和春节这段时间里,打一场攻坚战。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实际,对照十条纪律要求,普遍开展一次党纪条规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在各种新闻媒体办专栏、专题节目和编发宣传材料、廉政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纪律要求,曝光反面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举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设立专项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网址等。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大胆举报、署实名举报。对群众举报线索不管真实如否都要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对核查属实需要立案的,及时转交案件检查室进行立案调查。要将调查处理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
信访举报接待室:市委机关大楼105室
网上举报电子信箱:ycjjwxfjb@vip.163.com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案件
各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元旦和春节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四、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规定,做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表率。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的落实工作。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违反规定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单位出现违反规定问题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还要按照《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规定追究相应领导的失察责任。
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伊 春 市 监 察 局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