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部门(单位),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精神,根据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和《伊春市2008-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伊春市2008年人才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举办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对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全面轮训,切实提高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素质,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行政机关科级(含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名额见***1。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务员能力建设(科学发展观、公务员通用能力建设、公共行政伦理3门课程)和作风建设(《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伊春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2门课程)两部分,简称“3+2”培训,具体为:
1、科学发展观 4学时
2、公务员通用能力建设教程 8学时
3、公共行政伦理读本 8学时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座 2学时
5、《伊春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解读 2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
10月13—31日,连续举办5期培训班,每期脱产学习3天,共培训公务员1000人。每期培训班的首日7:30报到,领取教材和资料,8:00—8:30举行开学典礼。
培训地点:市警校六楼会议室
班主任:宋晓华、王晓梅(市委党校老师)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教材费全部由市人事局承担。
五、几点要求
1、此次公务员轮训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举办的,旨在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执政能力,促进公务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着力培育中国特色公务员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参训人员名单,确保参训人数,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组织得力、参训率高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组织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2、市人事局将于11月底对公务员“3+2”培训学习情况统一进行考试验收,考试采取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和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培训班结束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组织全体公务员继续加强对“3+2”培训内容的学习,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3、市公安机关所属公务员培训,由市公安局结合公安机关实际情况,在市警校组织开展,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市人事局将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请各单位务于9月28日之前,将参训人员名单(***2)上报至市人事局考核培训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名单。电子邮箱:khpx3878524@yahoo.com.cn。联系电话:3878524。
***:1、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名额分配表
2、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人员信息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培训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