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药监局金山屯分局开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
2018年12月17日下午,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屯分局按照市局《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专营店、器械体验店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对区内6家保健食品专营店、器械体验点开展专项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查各店所售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设定专区专柜及在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特别是《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与所售保健食品(包括小包装赠品、试用品)是否一一对应。
二是查供老年人体验的器械,是否有产品注册证(备案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
三是检查同时对现场体验的老年人现场发放保健食品宣传单宣讲: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对现场老年人进行科普宣传。
通过此次检查暂未发现索证、索票不全及可疑的保健食品,下一步我局将打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做为工作重点,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