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保工作电视会议召开
2月11日,伊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电视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及市有关精神,总结和安排部署全市环保工作。
市政府主管领导白波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提出科学认识,把握机遇,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求加强污染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力度,全面加强流域污染防治,推进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强化环境保护监管,落实规划项目编制,强调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依法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伊春市环保局局长刘学进作环保工作报告,总结了2014年环保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生态市建设取得实效,友好区、汤旺河区、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被授予省级生态区称号;全市24个水、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得到稳步推进,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环保执法高标落责,全面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投入试运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城乡环境质量优良,环境保护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群众。全市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365天,一级208天,二级152天,三级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为98.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的平均值55.9分贝,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分贝,达到国家标准;辐射环境安全受控。提出了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会议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集中力量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水、大气、农村污染防治,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确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与上年持平,氨氮排放量下降2%,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0.9%。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出界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6分贝,辐射环境控制在天然本底值状态。创建省级生态区4个、省级生态林场所8个、省级生态村2个。具体做好工程减排和运行监管、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保护、依法行政监督执法、服务质量和审批提速、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和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等7项工作。
会议在市中心区设主会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伊春区及所辖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市环保局机关干部参加会议。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环保局(科)长、有关部门、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