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部分审计人员重视查找问题、轻视整改落实以及被审计单位屡查屡犯的现象,2013年市审计局将从四方面入手,着力加大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整治屡查屡犯行为,充分运用宪法赋予审计的监督职能,有效提升审计监督的公信度和执行力。
一是前移审计整改关口,边审计,边整改。以往审计整改工作都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里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要改变以前的工作思路,边审计,边整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针对问题发生原因,能及时整改的,不推不托,马上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取证确认。
二是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对屡查屡犯的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必须纳入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在审前调查、实施审计、审计处理等审计实施程序中,始终把以前年度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本次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审计项目结束后,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审计机关,并安排专人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三是实行审计整改结果的披露公示制度。对于整改成果比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和肯定;对于整改不认真或走过场的予以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实施重罚严惩,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四是在审计结果运用上,建立问责、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就是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整改不到位、不及时,屡审屡犯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进行通报,必要时纪检监察介入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评机制,就是把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政府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对被审计单位有严重问题、阻挠审计、拒不整改的,审计机关可以在目标考核时给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