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签署市院合作框架协议
3月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伊春市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正式签署了市院合作框架协议。
参加签约仪式的伊春市方面人员有:市长高环、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义龙、林管局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范庆华、市政协副主席、市科技局局长崔卫国、市财政局局长朱德仁等。中国人民大学方面人员有: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牛维麟、校长助理刘向兵、环境学院书记刘鹏、院长马中、副院长王洪臣,以及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等单位的负责人。
这次活动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完成的。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最终达成共识并形成合作框架,决定开展市院长期合作,实现市院共同发展的双赢目标。该项协议的签署,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挖掘、开发伊春市得天独厚的天然资源及丰富的矿产资源、山林资源、旅游资源,促进伊春市人才培养和教育、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伊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又能促进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优质教育资源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为在黑龙江省东北边疆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大力促进协同创新奠定基础,提升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的综合实力。
伊春市科技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协议的内容,双方将五个方面展开具体合作:一是合作建立科研实践基地;二是合作建立相关问题研讨机制;三是合作建立知识援助机制;四是合作建立人才引进机制;五是合作建立运行保障机制。
双方商定,中国人民大学将在近期组成教授团,由校领导带队赴伊春给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伊春市科研实践基地挂牌,同时正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