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政务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年初以来,市农委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农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行政许可办理和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将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纳入公共服务审批大厅管理,选派优秀的业务骨干到行政服务大厅工作,实行首席代表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行政许可,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2011年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23 件,无一投诉发生。
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伊政法发[2011]8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农委对所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全委现有行政执法依据60 项(其中法律10项,行政法规9项,地方性法规15 项,部门规章26项),具体行政行为83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35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 项,其他行政行为21项。并将梳理结果及时上报市法制办审核批准后执行,做到行政权力运行有法可依,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
三是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在伊农网上专门建立了《规范权利运行制度》网页,把市农委负责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决定等全部实行对外公开,并向社会公开涉农行政执法依据和办事程序,增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截止目前,人发布政策性文件、政务信息、服务信息合计21000余条,其中,通过中国伊春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98条,通过伊农网、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各类涉农服务信息27000余条,编发《伊春农业》简报36期。
四是内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农委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内部公开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及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单位重要决策事项,以及领导廉政、人员奖惩、干部交流、干部提拔、财务收支、入党评优、评职评聘、计划生育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保障了职工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