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处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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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近日,市质监局接到上甘岭区群众举报,称该区一废品收购站使用的计量器具存在问题。接到举报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到废品收购点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收购点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是未进行周期强制检定且报停的500公斤台称。工作人员还现场对存在问题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检定,确认了此计量器具误差超出标准规定范围要求。对此,该分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计量条例》二十二条和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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