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林政局开展保护林蛙大检查
4月26至5月14日,市资源林政局会同市工商局、市电视台及林城晚报等新闻媒体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地贯彻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及延长林蛙停捕恢复期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有些地区在保护林蛙方面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非法经营销售林蛙的情况在部分地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酒店、串店加工经营林蛙的现象又有抬头,且已成为非法加工经营林蛙的重点场所。检查组在翠峦林业局合春园饭店收缴非法经营林蛙70只,在乌伊岭局鼎盛饭店收缴非法经营林蛙50只,在伊春区101饭店收缴非法经营林蛙40只。二是个别集贸市场、山特产品店、河鱼店暗自销售林蛙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检查组在伊春区泓江农贸市场收缴非法销售林蛙600只,在美溪林业局金蛙山特店收缴非法销售林蛙600只。三是路边摊点私下交易贩卖林蛙的情形还时有发生。检查组在友好林业局一摊点收缴非法经营林蛙550只。这次执法检查行动,共收缴非法经营的林蛙1910只,全部予以放生。
从上述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个别地区对林蛙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没有将保护林蛙政府令和延长林蛙停捕恢复期的规定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在宣传和执法检查方面还存在死角死面,致使一些人不顾保护林蛙政府令的相关要求私自捕捉经营林蛙,且由公开交易转变为私下贩卖林蛙,严重扰乱了林蛙管理秩序。为了将延长林蛙停捕恢复期的规定落实好,将市政府保护林蛙政府令执行好,各地要积极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监督到位,检查到位。坚决杜绝各种非法捕捉、经营林蛙的行为,巩固保护林蛙政府令颁布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切实保护好林蛙资源。对再出现非法捕捉、经营林蛙现象的地区,将按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