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组织召开全市供电企业工作会议
保民生、促发展,电力先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电力工作,保障全市生产、生活用电、规划十二五高、中、低电网改造建设,切实解决我市电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3月18日和3月25日,市经委分别在带岭区和伊春区组织召开了在伊春行政区域内的绥化、鹤岗、佳木斯、伊春电网供电企业工作会议。
会上各发、供电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就2009年的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客服务质量、电网建设改造、安全生产、电力工程承装质量等工作和2010年的工作打算分别做了汇报,并对各供电区域十二五期间电网建设进行了初步规划。
近几年,伊春电网建设在省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投入资金8亿多元,分别对电力通讯、电表、电网、变电站等电力设施进行改造建设,特别在2009年电网改造建设力度加大,220千伏伊春至新青输变电工程,预计在2010年下半年投入运行,将彻底改造伊春北部供电安全问题,同时解决风电输出瓶颈。但由于我市供电市场复杂,多个供电企业对我市供电,部分区域存在电网网架薄弱,建设改造滞后、供电质量不高、电力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等关系民生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会议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确保发、供电安全。电力安全对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稳定的意义尤为重要,电力企业不仅仅是供电同时还承担着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应急措施,科学有序地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工作,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增强电力保护合力,维护电力安全,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三是加强供电服务。供电企业是窗口单位,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严格履行各项社会服务承诺,进一步提高客服质量。四是加强电网建设。按照我市建设大电网和《黑龙江省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协调伊春、绥化、鹤岗、佳木斯电业局和省电力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电网抗灾方案》,同时,协调省电力公司,做好十二五期间我市电网规划建设工作,优化电网总体布局,提高电网建设水平。五是加大政府监管力度。目前,全市行政区域形成了多家供电的局面,电力市场较为复杂,保障电力供应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电力行政 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电力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的作用,为电力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确保安全稳定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