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质量问题举报人实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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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本报讯(记者 赵新慧)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2011年,将对工程质量问题举报人进行奖励,促进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
举报范围:我市在建的公用建筑、市政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住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违规行为。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以书面或来电、来函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必须署实名,留下联系方式,届时,将有专人接待,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严守举报人的有关信息。
对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一般质量安全问题和违规行为将给予举报人200-500元现金奖励;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和违规行为将给予500-1000元的现金奖励。对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恶意伤害的诬告,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后果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伊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联系方式:0458-3907752 138****2105
联系人: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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