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物价局召开价格听证会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受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委托,伊春市物价局将组织召开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开征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2009年7月7日上午9时。
听证会地点:伊春区政府6楼中会议室。
价听证方案要点:为加快我市生态园林型城市建设步伐,提高伊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水平,根据***《关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的批复》(国函[2006]7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08]27号)等文件精神,鉴于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和居民承受能力,待伊春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拟在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开征污水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0.80元。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赵晓光、郑学文、何志峰、宋立林、吴绍溥、王力民、高兴信、徐志昌、蔡得华、高广大、周连池、肖玉芝、周俊生、张桂芹、刘秀兰、金香兰、高永峰、刘继风、张敬波、张宏伟。
听证会听证人名单:李康平、刘刚、隋立涛、王东风、董长友。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