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开出让两宗商住混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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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伊春市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伊政发〔2008〕58号)文件精神,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要求,伊春市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1月10日以公开挂牌方式在伊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再次将两宗商住混合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出让,两宗地块均由黑龙江天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成交总价为274万元。
这两宗商住混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是自实行“一个停止、两个一律”政策规定后,我市又一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彻底改变了多头供地、优惠政策过多的局面,真正营造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利用环境,使土地市场空前活跃,实现了全市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历史性突破,进一步理顺了加强土地管理与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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